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新华通讯社广西分社现有南宁市1处公有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者前来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情况
1.招租主体:新华通讯社广西分社。
2.招租标的:南宁市兴宁区北宁路7号综合楼。
3.房屋建筑面积:787.07㎡(一层137.89㎡、2-6层649.18㎡)。
4.房屋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北宁路7号。
二、房屋使用范围
1.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或转租。
2.房产不得经营金属结构加工、游戏厅、KTV、足疗、按摩、宠物店、废品收购、棋牌等严重干扰日常管理秩序的项目。
3.租用者需提供详细办公或经营使用方案。
4.所从事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三、招租条件要求
1.房屋出租期限:一层门面3年、2-6层房屋5年。
2.租用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租用者为法人的,须持有效的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非法人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3.租用者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
4.租金按季支付,延期支付须缴纳违约金,延迟支付30日视同违约,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面议(成交价格不得低于2023年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月租金单价标准)。
四、招租说明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9日(9:3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南宁市迎宾路1号
3.联系人:刘先生 0771-2086176 18978989898
4.本次房屋招租事宜解释权归新华通讯社广西分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