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鸡村成为国家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涉及土地面积5529.03亩,总投资83.95亿元,常住人口1.16万人。兴宁区纪委监委聚焦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开发建设,全链条、全环节,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加速落地、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兴宁区纪委监委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压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发现征收补偿审核不严、补偿安置工作滞后、资金支付使用监管不严等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向城区财政局、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针对性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遏制问题苗头,建立6项规章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兴宁区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整合力量,直插一线靠前监督、跟进监督,构建“城区纪委监委督查组+街道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三级联动监督格局,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累计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发现问题45个,着力打通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堵点”“卡点”问题。
“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体量大、资金投入多,且补偿认定、招投标管理、资金拨付等流程复杂、政策专业性强,如果监管不到位,容易滋生违法和腐败问题。”驻兴宁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高效廉洁推进,兴宁区纪委监委深化兴宁特色“1+9”大监督格局,联合巡察、审计、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节点、重大资金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把查处问题背后存在的失职失责、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全面起底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城中村改造领域问题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访,深入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解决群众实际问题23个,梳理信访件3件,立案查处10人,以整治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陈南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