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卫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
至2005年底,全县共有国家医疗卫生单位18个,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以及11个乡镇卫生院,柳州监狱医院及柳兴职工医院各1个,其中县人民医院为综合二级甲等医院、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一级甲等妇保院,14所医疗保健机构全部获爱婴医院(卫生院)。有民营医院1所,个体诊所65家,村卫生所(室)205个,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达96.9%,其中甲级卫生所达66.8%。全县卫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1030人,其中卫技人员925人;有乡村医生232人,社会医生102人;有病床603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1.12张、卫技人员2.29人、医生1.22人、护士0.82人。

柳江县人民医院 柳江县妇幼保健院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疫情报告网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网络,健全完善依托于县"120"医疗急救中心为主体的医疗救助和急救网络,辐射全县所有乡镇和大部分边远村屯。提高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处理能力,切实加强伤寒、结核、狂犬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推广安全注射,开展乙肝疫苗基础免疫免费接种,巩固和提高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多年来,我县无传染病暴发流行,全县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
贯彻实施"一法两纲",以"杜绝孕产妇死亡,控制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强化保健服务质量和行业监督管理,2005年与"九·五"期末相比,孕产妇死亡率由156.25/10万降至49.06/10万,农村孕产期保健覆盖率由60.93%提高到97.7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6.17‰降至16.19‰,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由1.76‰降至0.16‰。

下乡镇义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积极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农民健康。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事前行政审批,加强事后监管,强化卫生执法监督,坚持开展以食品卫生为重点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准入制度,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积极实施人才强医、人才兴医战略,加强全县卫生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业务技术水平精湛的专业队伍。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卫生行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