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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6日在桂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 王跃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工作回顾
2004年是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各级政府和全市各族人民一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克服了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发展“三突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据初步统计,全年完成生产总值457.86亿元,较上年增长1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6.90亿元,较上年增长32.3%,上述两项指标增幅均创1998年以来新高;财政收入42.74亿元,较上年增长1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预期目标。市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0件实事工程按期完成。创建“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考核,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2004年,市人民政府主要开展了以下八方面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大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工业力度,产业结构趋于优化,三次产业全面增长
工业经济发展努力克服了煤、电、油、运紧张和原材料涨价、流动资金趋紧所带来的困难,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开拓市场,加强经营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达203.10亿元,增长25.5%;工业增加值完成135.87亿元,增长17.8%,增幅是1998年以来最高的一年。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68.55亿元,增长22.1%,实现利税总额24.03亿元,增长32.9%,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1.19亿元,增长59.2%。高新技术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25.1%。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34.39%,提高17.4个百分点,创1998年以来最好水平。工业“短腿”现象得到初步改善。
农业克服严重干旱、禽流感疫情等困难,发展成绩喜人。全市农业总产值175.03亿元,增长8.5%,增幅为1998年以来最高的一年。
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增开了两列始发列车和一批国际国内航线航班,形成了新的客源市场。新建和完善了一批商业网点和景区景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75亿元,增长15.8%。全市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111.43万人次,增长30.1%;旅游总收入50.14亿元,增长44.7%,均创历史新高。
初步统计,第一产业增加值118.82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170.28亿元,增长17.5%;第三产业增加值168.76亿元,增长13.4%。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上年的27.2:35.5:37.3调整到26.0:37.2:36.8,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城镇化进程,“三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县围绕加快推动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抓投入,上项目,促生产,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全年完成县域生产总值282.2亿元,增长12.5
%;县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市9.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市2.6个百分点,全州、兴安、灵川、临桂县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
突出发展了水电、农副产品加工、矿业、食品等资源优势工业,12个县新上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129项,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7.71亿元,增长28.7%,增速高于全市6.6个百分点。兴安、永福、龙胜县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超过了第一产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粮食生产扭转了持续五年的徘徊局面,实现了播种面积、单产、总产量全面增长;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14.4%;农业机械化水平达58%。新发展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2家、自治区级5家,首批认定市级4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54个。围绕龙头企业建立原料基地300多个,罗汉果、南方优质梨、夏橙、金桔、葡萄、荔浦芋、草食动物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培育和技术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农产品和加工品出口大幅度增长。兴安、荔浦两县被评为“全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县”。无公害基地创建和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继续保持全区领先,累计创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175万亩。
县城及乡镇建设步伐加快,完成小城镇投资13.48亿元。完成了2个县和22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城镇人口逐步增长。完成了“百里小康文明长廊”建设规划并启动试点工作,新建续建小康文明示范村10个,荣获全区“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4%,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水利建设投入资金4亿元,思安江水库建成蓄水,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前期工程开工。通乡油路和等外路改造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690万元。完成造林5282公顷,阳朔县荣获“2004年度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称号。新建沼气池4.8万座。
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降低农业税,全年减轻农民负担6432万元,农民人均减负16.8元。培训农民工4.4万人,组织劳务输出12.5万人。扶贫资金投入3.34
亿元,实施开发项目1670个,解决了2.1万人的温饱问题。
三、深化各项改革,大力招商引资,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签订引进内资项目合同1422个,合同金额218.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8.3亿元,达历史最高水平;利用外资项目合同63个,合同金额1.08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0.47亿美元。一批重大的产业项目,已确定落户桂林。
外贸进出口总额3.59亿美元,增长38.9%。其中,出口总额2.4亿美元,增长50.2%;进口总额1.19亿美元,增长24.9%。新增76家企业获自营出口经营权。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完成了二机床厂、酱料厂、无线电五厂等9家企业的引资嫁接和重组改制,以及空调机厂、百货大楼等5家企业的改制;完成了无线电三厂的职工安置、桂林钢厂政策性破产的资产处置等工作。兴安火电厂等20家企业的引资嫁接和重组改制工作步伐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取得突破,市燃气总公司顺利完成重组改制。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政府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投标等改革进一步深化,房改房开始上市交易。
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06.36亿元,增长19.9%,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由上年的42.1%提高到45.1%。其中,非公有制规模工业企业增加值46.53亿元,增长32.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7.9%。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纳税13.98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36.83%。
财政金融工作稳步发展。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平衡,确保了收入足额入库、政权正常运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提供,确保了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法定增长。银行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行业赢利。
四、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协调服务,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狠抓项目投资,以加大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重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结构调整。在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国有投资占68.2%,比上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明确领导分工责任,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全年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55项,续建61项,完成重点项目投资52.3亿元。
工业项目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市完成工业项目投资39.51亿元,增长52.0%。实施项目600余项,其中技术改造项目300余项,完成投资16.05亿元,增长20.8%;技术创新项目250项,完成投资3亿元,增长62%。实施和完成了一批大型重点产业项目,其中单项投资额亿元以上的有兴安海螺水泥熟料生产线、燕京(漓泉)啤酒扩建工程、康密劳公司生产线扩产改造、机床股份公司大型数控机床产业化、玉柴营销公司物流基地建设等20项;单项投资额3000万元至亿元的项目有橡胶机械厂硫化机生产线扩产改造、福达柴油机配套技术改造、万向钱潮(桂林)汽车底盘部件生产线建设等29项。着力推进了一批新的产业项目,其中,柳州五菱集团与客车集团总投资2亿元、年产5万台的客车基地,河北中兴公司总投资8亿元的皮卡轿车、吉普车生产基地,鸿瑞公司总投资5.3亿元的光盘生产基地,台湾南良集团投资2亿美元的工业加工基地,中软集团投资25亿元的软件出口基地,以及在临桂县计划总投资19亿元的金伟锡业、佳登宝电子、万顺电子三个项目等正在积极进行前期工作。
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全面展开,苏桥、铁山、信息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掀起高潮,完成园区投资2.63亿元,路网建设基本竣工,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逐步建成,已有15户企业入园并开始建厂。英才科技园的规划全面启动。
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其中交通项目19项,完成投资20.98亿元,全州至黄沙河高速公路、桂林至全州一级公路改造竣工通车,桂梧高速公路桂林至阳朔、阳朔至平乐、平乐至钟山段,绕城高速(灵川至三塘段)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龙胜至三江、永福至融安、全州至石塘等县际公路顺利推进。21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按计划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了建干路改造、翊武路三期改造工程,新桥重建工程竣工通车,东二环路、万福路、南洲大桥、城北水厂、虞山片区改造等项目加紧实施。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灌阳黑岩休闲度假景区、乐群片区改造、12县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启动。
五、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创城工作取得新突破
加大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力度,完成了五城区、西城区分区规划、工业园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重大项目专项规划。
加强了以小街小巷改造和内涝治理为重点的城市片区改造,实施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等项目,城市绿化美化取得新的进展,新增城市绿地14.5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全市处理经营性土地历史遗留问题239宗,面积304.7公顷。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完成房地产投资35.14亿元,增长33.9%。
紧紧围绕“创城”工作,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使市容、卫生、交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桂林市在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综合考评中继续保持第一,荣获全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环境质量“双十佳”,被评为“全国十佳魅力城市”。
六、注重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人才和科技工作。以建设广西医药产业、特种新材料研发人才小高地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实施科技创新项目190项,107个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专项计划,20个科技项目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其中桂林机床股份公司的“数控自动万能铣头”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恭城县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基础教育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两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市通过“普实”验收的县区已达14个。投入1.8亿元,完成了城乡中小学校舍改造17.56万平方米。总投资3806.6万元、涵盖全市2061所学校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项目基本完成。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民办教育不断发展。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稳步发展。成功承办了第六届广西剧展小戏总展演,桂剧《大儒还乡》获国家优秀剧本奖,《漓水谣》、《白鹭缘》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一等奖。甑皮岩遗址博物馆改造建设和桂海碑林保护性扩建等文物维护及综合开发利用进展顺利。县(区)文化基础设施大大加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蓬勃发展,成功承办了全国第十四届书市。
加快发展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创卫”工作和创建文明卫生村工作扎实推进。加强了市、县(区)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成功举办了四国男子足球邀请赛、全国田径大奖赛、全国艺术体操冠军赛、全市首届运动会等大型赛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面达标,计生工作继续保持全区先进水平。
实施了全方位的诚信建设工程,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全面推进,九岗岭社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桂林市连续五次荣获全国、连续六次荣获全区“双拥模范城”称号。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接待、水务、编制、档案、地方志、妇女、儿童、红十字会、老龄、残联、人防、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好成绩,市统计局获“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行政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政务、厂务、校务、村务进一步公开,全市政务公开率达99.84%。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严重暴力案件发案率下降10.65%;“打防控”一体化治安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创建“无毒县(区)”成果得到巩固,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110”大队获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及时排查和妥善处置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农村“三大纠纷”调处率达95%。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各类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无一例特大安全事故。
七、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14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84元,增长12.1%。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14.2%,其中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长23.8%。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38.13万平方米,销售额24.77亿元,分别增长31.3%和10.5%。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劳动力市场16个,安置城镇就业人数3.58万人,其中安置下岗人员再就业1.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3万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9.48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清欠农民工工资7991.55万元,全部完成了清欠任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有序,标准从原来的153元提高到160元。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全面实施。
2004年确定的10件为民办实事工程全面完成。百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竣工65条,超出预期目标15条;市政便民2800110热线联动系统正式运行;民族路立交桥排涝泵站、甲山路整治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施家园小区、芦笛路、丽君路等内涝整治工程和少儿图书馆按计划顺利进行;全民健身点完成22个,超出预期目标12个,全民健身中心开始实施;更新改造市区垃圾运输车辆,实现了垃圾压缩密封运输;250个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村和300个文明卫生村当年建设当年完成任务;完成健全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任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27家、卫生中心6家;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完成站场建设并实现部分供气;建成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5个,实现年初目标。
八、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3件、政协提案338件,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清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行市政府议定事项跟踪督查、挂点联系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制度。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公务员队伍建设,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62件。严格土地批租、工程招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严肃查处“三乱”等违规行为,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必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协调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二是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在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努力保持增长势头;三是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突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四是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把握政策,抓住机遇,创造条件,积极发展非公有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五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树立执政为民的政绩观,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竭力为民办实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可喜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向驻桂林市的中央、自治区单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桂林各项建设事业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桂林市在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市县乡财政压力较大;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还不够快;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要求;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较大,一部分群众生活仍然困难;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文化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05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是“十五”计划最后一年。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承前启后,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目标,为“十一五”发展奠定基础。
200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外贸出口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县域经济上新台阶
以招商引资和激活民间资本为突破口,依托特色资源,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的前提下,力争今年内每个县建成1至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1至2个税收超千万元的骨干企业,有2个以上的县生产总值突破50亿元、更多的县财政收入超2亿元、1至2个县进入自治区“十佳县”行列。
抓好一批县域工业项目建设。围绕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小水电、矿产、林产、食品、农产品加工、医药等特色工业。重点扶持兴安莱茵罗汉果高效分离与提取、灵川大华药业头孢系列产品生产线改造等15项重点县域工业项目,力争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3至5家,县域规模工业的产值、销售收入和利税增幅均达20%以上。
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突出发展优质粮食、水果、蔬菜、食用菌、水产、畜禽、水奶牛、花卉、竹木、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做强做大12个品种的10万亩以上的种植业生产基地和4个品种的畜牧水产生产基地,扶持创建、认定一批无公害、绿色产品生产基地。力争畜牧水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在农产品中比重进一步提高。以培育加工型及贸易型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争取年内新增1至2家企业进入国家级、3至5家进入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行列,继续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力争年内有所突破。
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业环境评价,建设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和病虫害预警体系,加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续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桂北粮仓沃土工程和农田旱片治理,力争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获国家批准立项,小溶江水库正式开工建设,川江水库前期工程启动。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加强漓江流域综合治理,抓好珠江防护林、绿色通道等林业工程建设,营造速丰生产林15万亩,新建农村沼气池3万座。加快县际公路、通乡油路和等外公路建设进度,新建恭城莲花、兴安华江等9个农村汽车客运站。
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扶持粮食生产和大型农机具购置。各级政府要把土地出让金应提取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严厉查处农村“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村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健全农技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大力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和农业新技术。抓好农业信息指导和服务,每个县区都要建立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示范点。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组织劳务输出新增6万人以上。金融机构要把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继续在灌阳等县推进农村信用贷款担保方式等试点,切实解决农民发展生产融资难的问题。抓好首批“整村推进”的122个贫困村扶贫工作,大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扶贫,继续抓好挂钩扶贫单位的项目、资金落实。
二、加快国企改革和工业项目建设,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
按照自治区“工业兴桂”发展战略和“三点一面”工业经济新布局,坚持把加快工业发展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突破口,加快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实现工业增量扩张,带动经济总量的增长。
加快国企改革的进度。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引进资金、技术、产品、管理、市场和人才,引入增量,盘活存量,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重点抓好一批有一定优势的企业改革重组。整合优势产业,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加快中小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加快困难企业的资产处置。力争在年底基本完成国企改革工作。
强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一区多园”的管理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强化对入园企业的服务意识,建立服务体系,帮助入园企业做强做大。采取财政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方式,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园区面积,增强园区容纳投资项目的能力。强力推进园区项目引进,着力引进大项目。对市区的玻璃厂、南药股份等一批老企业,逐步实施“退二进三”,整厂异地搬迁。
确保一批重点工业项目的按期投产。重点抓好鸿瑞公司光盘生产基地、万向钱潮(桂林)汽车底盘部件生产线、正翰科技公司辐射中心、特邦公司立方氮化硼新材料等15个已入园项目建设,使其尽快投入生产。加快机床股份公司五轴联动万能铣床生产线、银海纺织集团高档面料用纱生产线、福达集团工程机械等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力争完成技术改造项目200项、技术创新项目250项,技改投资20亿元。策划和培育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做好前期工作,建立动态项目资源库。推广桂林燕京(漓泉)公司的循环生产模式,培育节约型、节能型工业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工业的联动发展、优势互补,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换代。
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步伐,研究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努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营销力量,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整合产业资源,培育骨干企业,力争有1至2个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一批企业超过5亿元。力争全市工业总产值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
三、以旅游业为龙头,促进第三产业稳步发展
按照“整合资源配套成龙,错落分工差异经营,形成合力整体成长”的发展策略,突出“主力军、主渠道、主市场、主产品”,
整合旅游资源,完善管理办法,创新旅游机制,提高旅游产业对财政的贡献率。开展旅游质量效益年活动,规范旅游经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会展商务旅游开发新机制,全力办好2005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举办好国际茶花博览会、国际摄影节。发挥桂林旅游的特色优势,围绕主品牌,突出主线路,开发新产品,大力发展风景名胜游、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红色旅游、城市旅游、休闲度假游、会展商务游,形成以漓江、百里长廊为基地的两条黄金旅游带,以市区、临桂、灵川、永福为基地的城市旅游,以阳朔、恭城、荔浦、平乐、灌阳为基地的休闲旅游,以兴安、龙胜、资源、全州为基地的民族文化旅游等三大旅游板块。加强旅游业与房地产业的整合,大力发展产权酒店、公寓酒店、休闲度假社区和景观房产。加强信息平台、咨询服务体系、休闲健身、文化等旅游产业配套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加强与民航、铁路和区内各城市、华南、西南、中南、欧美、东南亚等地区以及国际旅游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世界旅游组织在阳朔观测点和桂林旅专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桂林旅游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力争入境游客超过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15%以上。
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认真做好商业网点布局的规划工作,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送网络,加快国有商业企业改制步伐,推进商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交通运输、酒店餐饮、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仓储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企业自有流通平台,使产品销售直接进入用户或规模超级市场,新建面向桂北地区的商贸物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市场秩序,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引导房地产、汽车消费发展。
四、进一步扩大开放,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围绕做大经济总量、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农副产品加工、医药、汽车及配件、旅游地产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争取在商业、外贸、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对外开放上有新突破。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开展为外来投资者服务年活动,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干扰破坏投资环境行为。制定中长期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市县(区)一体化招商引资网络体系和动态管理项目库,加强对招商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准备。以企业为主体,采取以商招商、项目招商、定向招商、网络招商和委托招商等多种模式联动招商。继续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百企入桂”活动,以引进国内项目资金为重点,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商会和知名企业的交流,主动参与区域合作,引进大项目。加强服务,促进引入企业不断地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绿色通道”运行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协调服务,突出抓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签约项目、两广合作项目和桂林市与浙江合作项目,特别是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的落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力争引进内外资项目数及投资总额均有所增长,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和传统优质产品出口。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的机遇,巩固港澳和东盟市场,扩大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市场,开拓拉美、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特别要促进农产品出口。用活用足国家出口退税、出口贴息等政策措施,培养新的出口主体,鼓励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旅游、医药、机电、农业等优势企业到海外发展。力争全年外贸出口总额达2.76亿美元,增长15%。
五、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保持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
要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积极开展项目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力争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2亿元以上,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力。
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以培育税源为核心,突出产业项目建设。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区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同时,提高工业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力争达35%左右。
完善重大项目的选择机制、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今年计划安排重点项目80项,年度计划投资68.9亿元。其中,新开工雁山新区、英才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和入园项目、医药城二期基础设施、全州至兴安及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广西师大新校区、站前路等项目37个;续建好铁山工业园、苏桥工业园、信息产业园、万福路一期、东二环路、南洲大桥、桂梧高速公路桂林至阳朔段、阳朔至平乐段、平乐至钟山段、国道过境高速公路灵川至三塘段、南山水电站、旅专新校区等项目43个。抓好磨盘山客运港扩建、西外环路、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
认真做好全市“十一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划程序和要求,抓好前期研究、起草、衔接、论证、审批等各个环节,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六、加强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按照以城带乡的发展思路,以增强中心城市综合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加快各层次规划编制,重点做好琴潭区、雁山新区、西城区、桃花江旅游度假区、苏桥及四塘工业用地等规划研究;完成全市道路系统详规、市区静态交通规划编制。继续做好县城及重点镇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城镇规划管理。
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以成片改造为主,继续进行小街小巷改造整治;实施小江小河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市中心区老企业搬迁步伐;逐步开展“城中村”改造,年内进行“城中村”改造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库系统工程建设,力争五美路、人民路、文明路停车场项目开工建设,合理布局和划分停车点;加快雁山新区、琴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巩固“创城”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历史文物的管理。继续开展军民绿化石山行动,抓好城乡绿化造林工作,创建全国绿化城市。实施“创模”持续改进计划,全面启动《桂林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对各县创建生态示范县工作指导,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向“全国文明生态园林城”目标努力。将桂林环城水系景区申报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在此基础上,申报联合国人居环境迪拜奖。
在加强对县城建设的指导和优先发展县城的基础上,突出抓好35个自治区小城镇改革试点镇建设,选择有条件的1至2个县和3至4个重点镇,开展成片规划或建设农民工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吸引农民工到县城或乡镇建房、购房、定居和就业,促进城镇化和农村人均资源占有率的提高。继续推进“百里小康生态文明长廊”建设,实行以县区为主、市直经济部门联系分段包片责任制,以市场运作为主要手段,引进项目资金,加快建设步伐。
强化城市经营。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理,引导用地的合理需求,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继续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七、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工作,增加收入,确保政府工作运转有序
完善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确保应收尽收,使收入稳步增长。建立完善诚信纳税和纳税人财务核算制度,继续实行纳税情况公示制,完善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办法。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支持农业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高科技农业、高新技术工业、旅游业的发展,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投入。配合自治区做好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行部门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加强财政监督,对专项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等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强化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强优企业融资,争取扩大贷款规模。
八、繁荣社会各项事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实施自治区第三轮科技创新计划,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科技投入,积极推进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切实加强科普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抓好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并根据桂林实际和产业发展优势,建立1至2个市级人才小高地,引进一批高新技术、国际金融贸易以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急需人才。落实促进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人才市场,推动人才合理流动,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加大教育创新力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投入的监督管理机制,巩固“两基”成果。继续深化各项改革,重视成人教育,强化职业教育,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引导,支持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继续组织实施以“危改工程”、“义教工程”和农村学校寄宿制工程为主线的系列教育项目工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推进艺术精品创作,打造桂林特色文化,探索艺术精品与市场化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重点文物项目建设,完善基层文化基础设施,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完善文物保护网络。严格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打黄扫非”,进一步做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
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全面完成区域卫生规划,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积极鼓励外资民资来桂林市投资办医,加快卫生产业化进程。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重大疾病预警应急机制、医疗紧急救援网络和传染病救治体系,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三网”建设,抓好爱国卫生工作,持久开展“三大清洁行动”,继续推进文明卫生村建设,加大“五小工程”改造和管理力度,巩固“创卫”成果。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继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备战第十一届全区运动会。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
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突出抓好流动人口和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综合治理。
九、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就业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开发市容环卫、小区物业管理等行业的就业岗位。做好农民务工、城镇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再就业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下岗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继续抓好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加快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全年新安置城镇就业3.85万人以上。
巩固“两个确保”,抓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继续实行社会保障扩面征缴责任目标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均要增长8%以上。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开展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有条件的乡村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对特困、五保、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扶持。加强民族、地方志、老龄等工作,以及防震减灾救灾工作。
切实做好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实事。继续实施市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年内完成改造100条目标;年内启动灵剑溪、小东江等小河流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农村五保村建设,力争全年完成250个新建五保村项目,入住老人累计达6000人以上;做好新一轮“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确保年内完成2134个自然村的建设任务;继续加大城市供排水、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力度,年内新铺12公里、改造55公里供水管道,新增排水管网12公里,新铺和改造燃气管网各30公里;在兴安县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年内全县实现60%以上农民参保,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广;在市区和县城农贸市场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全面实施农产品(果蔬)质量安全检测。
十、加强民主法制、道德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人民政协的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迎接国家、自治区验收。进一步推进政务、厂务、校务、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组织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加强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司法公正,抓好公安、司法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防范和依法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大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发挥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的作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信访和“三大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群体性事件。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防止发生重大恶性事故。
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广泛实施诚信建设工程,通过“爱国、守法、知礼、诚信”的教育来提高市民的道德素质,开展树立良好风尚、建设文明环境、塑造美好心灵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双拥”工作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坚持勤政廉政,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重大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和听证制,完善政府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健全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实行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力度,坚决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继续清理整顿“三乱”。年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所办各类实体,政企必须分开,人员必须脱钩。加强党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加快桂林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团结拼搏,努力奋进,加快发展,使桂林市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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