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侗家普遍早婚,男女青年16、17岁就办酒结婚,双方身体都还没有完全成熟。为了祢补这个缺憾,双方老人便令新人结婚不同宿。“过门”在新郎家住一晚、三晚或五晚,新娘只能与伴娘住宿在一起。第二天办酒席,喝喜酒。新郎的房族每家轮流请新娘和伴娘吃饭。新婚的最后仪式就是送新娘回娘家,新郎家送糯米、肉、酸鱼等礼品去女家,宴请女方的房族亲戚。第二年春秋农忙季节,新郎家的妹或房族的小姑去接新娘到男方家劳动,有的不住宿,有的才住一两夜。第三年接的次数就增多了。一般来说,三年上五年下,新娘长到二十岁左右了,身体完全长成熟了,可以生育了,才愿意到男家长住。这个时候娘家就送田地了(侗语叫“送段田”),意思是说,姑娘好比一丘田,现在可以播种收谷了,这是暗喻女儿到男家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