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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项目
(一)房地产交易应纳税收征收管理
(二)原竹(木)产品、竹(木)制品,矿产品外销申报征收管理
申报征收管理
二、办理程序
接收——审核——查验——征收
三、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一)房地产交易
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准建证或查档证明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买卖契约复印件
5、买卖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评估报告复印件
7、公证书或继承证明复印件
8、住房交易纳税申报审批表
(二)原竹(木)产品、竹(木)制品、矿产品外销
1、原竹(木)产品、矿产品运输申请单
2、原竹(木)检码单、矿产品过磅单
3、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4、其它有关材料
四、限时办结时间
材料齐全,立即办理
五、征税标准
(一)房地产交易应税税种税率
1、营业税:评估价×5%
2、所得税:评估价×2-3.3%
3、土地增值税:评估价×1-2.5%
4、印花税:评估价×0.5%
5、城建税:营业税额×5%
6、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7、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1%
8、其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评估价×1%
(二)竹(木)、矿产品应税税种税率
1.所得税:销售额或竹(木)、矿产品指导价×2%
2、城建税:增值税税额×5%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1%
5、资源税:
锡:吨金属×80.00元
铜:吨金属×66.00元
锌:吨金属×45.00元
石灰石:吨实物×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