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局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民族文工团、电影公司、文化稽查大队6个文化机构。全县21个乡(镇)均设有文化站。1998年——1999年,21个乡镇先后建立了乡镇图书馆,阅览室面积达859平方米,总藏书量为75177册;建有村级图书室8个,其中融水乡新贤村图书室、安太乡培科村图书室、拱洞乡高武村图书室为自治区扶贫图书室。业余文艺队69支,芦笙表演队102支,文化经营单位198个,县文化馆已拥有16个活动厅室,室内活动场所面积达2900多平方米,全馆业务人员已基本配备齐全。县博物馆馆藏文物750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 3件、三级文物41件,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民族文工团近几年来,对外进行民族文化交流演出,平均每年达300场以上;县电影公司每年放影平均达1500多场。现有专业文艺创作员 8人,业余创作员 45人。在省(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文艺作品32件,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18件。
在实施“知识工程”工作中,县文化局被自治区评为先进单位。1999——2001年县文化局在实施柳州地区行署文化局的目标管理责任状中,获两年二等奖和一年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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