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疾病防治和保健工作,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急性传染病、职业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的防治;负责妇幼卫生保健,优生优育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环境、方向、食品、饮水、劳动、学校卫生、医用生物制品、医用材料、医疗器材、医疗广告行使管理监督权;遇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负责组织卫生人员,抢救伤病员。
医疗卫生单位获奖荣誉
县人民医院:1999年《整体护理在少数民族地区临床应用研究》和《直肠癌保肛根治术临床应用研究》获柳州地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纤维支气管镜下对肺癌直接注射抗癌药物临床应用》获柳州地区2001年度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获国家“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并评为“柳州地区卫生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县妇幼保健院:1988年评为“爱婴医院”;2000年获“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合作项目”三等奖;2002年获自治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1999年自治区卫生厅评为“美化绿化优秀学校”称号;2000年荣获自治区教育厅“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合格学校”称号;2001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及“地区文明庭院”称号。 县血防站:年获广西区人民政府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授予:“全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奖。 1992年获广西区人民政府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授予“全区消灭血吸虫病先进集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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