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融安县委于2007年制定并出台了《融安县实行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暂行规定》,从任期、聘任、辞职、到龄免职等十个方面对干部的任用作了具体规定。
能上能下制度出台后,融安县委注重干部的选拔、任用并在科级领导领导班子配备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在广大干部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最近的一次人事调整中,“能上能下”得到充分体现;此次人事变动共调整干部72人,其中提拔29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4人。
据悉,融安县人事调整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针对2006年换届选举以来一些乡镇主要领导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方法点子少或班子有不团结现象的,对该乡镇的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者调入县直机关担任副职领导或者调入其他乡镇担任班子副职,改变了过去乡镇正职平职调回县直部门或其他乡镇的惯例。共有4名原任乡镇正职调入县直部门任副职、1名原任乡镇正职调入其他乡镇任副职。二是对符合到龄免职规定的干部,除一些部门有特殊情况外,一律予以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共有10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三是对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的科级领导干部坚决予以免职。共有4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被免去领导职务。四是大力选拔那些长期埋头基层工作、群众公认、敢做敢为、业绩突出的干部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极大地鼓励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共从乡镇提拔了4名副科级干部担任乡镇正职,提拔1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副职。
通过人事调整,体现了融安县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优化科级领导班子、推进融安发展的决心,也是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同志今年新春寄语中所讲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就是要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的具体表现。通过这次人事调整,必将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争先创优、有为才有位的良好氛围。
( 梁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