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纪委利用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信访问题,以建立信访档案为依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有效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事前提醒是对群众举报信访问题涉及到区直部门及责任人、各镇党政一把手出现苗头性的违纪问题时,由区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不犯或少犯错误,做到防患于未然;事中监督是由信访室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不正之风,涉及到科级单位或领导干部的实施信访谈话,发放信访监督书,督促其及时整改并作出书面说明;事后查处是对上述两点的区直部门或个人对违纪问题不加以改正,群众反映的问题较严重,线索具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
上半年,钦北区纪委书记与区直部门责任人、镇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162人(次),信访室发放信访监督书、实施信访谈话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8人(件);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19宗(人)。 (谢平娟 刘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