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桂林市已将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岛际水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实行石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9430多万元,全部拨付到12县5城区和相关部门,并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骆展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