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双拥模范县”、“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县”、连续六次被评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这些光辉的荣耀,见证了宁明军民携手共进的历程。近几年来,宁明县和驻军部队发扬光荣传统,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打造了立体的“双拥”网络,取得骄人成就。
把“双拥”工作纳入军地双方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任期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这六个纳入集中体现了宁明县对“双拥”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该县把“双拥”工作作为维护边境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不断完善工作的领导机制,全县形成上下贯通、军地配合、部门协作、权责分明的“双拥”工作领导体系,促进了“双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宁明县坚持把增强全县人民的“双拥”观念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双拥”工作的有关政策、内容,颂扬双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做到报刊上有文章、荧屏中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道路旁有标语、公共场所有标志、社会群体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同时,在车站、医院、商场等场所开设“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服务。在中小学校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课。每年征兵期间,都组织宣传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屯宣传《国防法》、《兵役法》等。利用清明、
“八一”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激发群众的“双拥”热情。
政策法规是做好“双拥”工作的重要保证。宁明县先后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的决定》和《宁明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等法规性文件,促进双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更好地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该县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各类抚恤定补标准,100%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定补金;义务兵家属100%得到优待,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全县农民人均收入75%给予兑现;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农村退役士兵利用率达95%以上;军队离退休包括无军职退役人员安置率达100%。同时投入几十万元为“三老”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和看病难问题。
宁明县军地十分重视军警民共建活动,强化“双拥”双向奉献工作力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视部队建设为己任,为部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一是从财力上大力支持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累计投入928万多元,先后支持县武装部、公安边防大队等把营房建成为一流的军营庭院;帮助驻宁明县空军某部组建了预备役场站;为边防部队建成90多公里的巡逻道路,把剥皮边防民兵哨所营房维修一新。此外,认真安排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随军家属5人,优先优惠部队随军子女入学入托。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县四家班子领导都分头走访慰问驻军部队。驻地部队则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在出色履行好自己使命的同时,积极支持地方建设,积极参与水利维修、植树造林、“城乡清洁工程”和平安建设活动。近年来,驻军和武警部队共出动车辆200多台次、官兵4000多人次,完成义务劳动工作日2万多个,清理水利渠道淤泥30多公里,植树2万多株,查处治安案件207起,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嫌疑人492人,缴获海洛因184克。同时,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近年来部队官兵参与扑灭森林火险的就达11次,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树立起了“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光辉形象,为宁明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胡循锋
吕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