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日前印发了《三江县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员及农村优秀乡土人才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第五批县级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员及农村优秀乡土人才的选拔工作,评选10名拔尖人才,10名优秀科技人员, 20名农村优秀乡土人才。
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典型,建立健全拔尖人才、优秀科技人员和农村优秀乡土人才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为三江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保证。历届拔尖人才、优秀科技人员及农村乡土人才对该县的科技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办法》,凡在三江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村种养、加工、建筑、流通或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科技服务机构中成绩突出的非国家职工身份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都可作为选拔对象。县级拔尖人才、优秀科技人员和农村优秀乡土人才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唯尖是推,优中选尖,本次推荐工作至11月20日止。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的拔尖人才、优秀科技人员和农村优秀乡土人才名单对外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文授予"拔尖人才"、"优秀科技人员"和"农村优秀乡土人才"称号,并颁发证书,拔尖人才每月津贴50元,优秀科技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农村优秀乡土人才一次性奖励300元。(俞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