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桂平市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是严格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该市各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安排都按照自治区的文件执行,而且保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90%以上用于自治区确定的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和沼气池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
二是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的报批。所有扶贫项目的申报、下达、更改都按自治区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保证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做到公开透明。所有的扶贫资金项目都进行公示公告,让贫困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有效监督。
四是资金管理实行封闭管理。在市财政局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桂平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和《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拔资金。(陈谊军 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