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 能

 ◆ 税收收入

 ◆ 征管改革

干部队伍建设

  柳州市地税局于1994年9月18日成立。2002年,市局下辖15个县局、局、分局;担负全市约4万户工商业户地方税收征管。全局干部职工发扬“甘吃苦,勇挑担,敢创新,不畏难,乐奉献,争一流”的柳州市地税精神,围绕“带好队,收好税”的目标搞好搞活各项工作。2002年,该局累计完成地方各项收入1157293万元,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102.9%。累计完成市级地方各项收入115392万元,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101.7%。该局建局伊始至2002年度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其中国家级16项、自治区级61项、市级137项、县级6项。

  [机构改革](1)2002年4月份,该局的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并顺利完成。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该局中层干部正职降为副职的3人,免去中层正副职12人,中专正副职交流轮岗29人,股所长降为副职的18人,免去股所长正副职37人,股所长正副职交流轮岗57人,交流轮岗面达65%。 与此同时,该局重新组建市局稽查局,并成立了直属管理局,撤消了直属稽查局、柳北稽查局和柳南稽查局,重新组建的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模式,具有管理、检查以及指导协调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直属管理局派出户籍管理所进入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统一办公。(2)2002年12月5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撤消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设立地级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并调整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管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2]278号),将原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管辖的鹿寨县地方税务局、融安县地方税务局、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划归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管辖;将原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古亭山开发区征收管理分局整建制划归柳州市地方税务局。

  [优化服务机制]围绕“优质服务,文明办税”,该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1)调整税务登记办理权限。自2002年3月1日起,全局征管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办理,包括变更、注销税务及年审税务登记等事宜,改由市局各城区分局及高新分局办理;非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事宜由市局直属管理局户籍管理所(包括该所设在市行政审批大厅的办证点)办理。(2)便利业户缴纳税款。该局鱼峰分局与市工商银行达成委托代划转税款协议,从2003年5月1 日起,对该分局所有的2500多户“双定”户实行银行划转税款;该局高新开发区征管分局作为该局相关工作的试点单位,至2003年底,已为辖区内的800多户纳税户办理了凭太平洋卡划转税款手续。
[争先创优]该局荣获“柳州市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该局组队参加“柳州市第十三届青工状元技术大赛”,在计算机网页设计比赛中,该局青工徐融获“青工技术状元”称号,该局青工罗挺、韦婷、蒋懿达、朱洁明、江挺、钟敏获“青工技术能手”称号。

职 能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柳州市辖区合柳江、柳城两县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征收管理的地方税种有: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一船使用税、屠宰税等十二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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