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保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本辖区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三)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性措施和自然保护区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乡镇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辖区内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保行政稽查工作。

  (五)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负责本辖区污染调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指导乡镇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提出本辖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

  七、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理工作,检查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征收排污费。

  八、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同级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室介绍

  根据工作职能配置需要,我局下设办公室、污控法规股两个股室和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两个二级机构。

  获奖荣誉

  1、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被三江县人民政府评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

  2、2004年被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评为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优秀单位;

  3、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三江县人民政府评为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