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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正读初三的在校花季少女,因为一名与社会青年厮混的男同学牵线,落入一个悔之已晚的陷阱:吃饭、娱乐城吸食K粉、昏昏沉沉后遭人强奸……
日前,荔浦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县某镇17岁的初二学生丘圣(化名)因伙同社会青年在娱乐城包厢逼女同学吸食K粉,并趁女同学吸食K粉后神志不清在宾馆将其强奸,判处丘圣有期徒刑一年。
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一群花季少女青春美梦的破灭。
恶梦始于星期五
2006年12月1日,星期五,约12点,荔浦县某中学读初三的女生王梅(化名)被一个男生喊住,让她晚上一起荔浦县城某酒店玩。约王梅的男生丘圣是该校初二学生,刚从外校转入不久,因与社会上一些人混得熟在同学中颇有“威信”。
当天傍晚五点多钟,王梅搭车到荔浦县城某酒店,进去却没找到丘圣。王梅只好打电话给县城的表妹,准备去她家玩。走出酒店不久,王梅便遇上丘圣和刚从学校辍学不久的女生秦芳(化名)。丘圣喊王梅上车一起去某酒店包厢玩。当晚8点多,王梅怕表妹等自己,从包厢出来刚走到酒店门口时,被丘圣拉回包厢。后来包厢陆续来了很多人喝酒、跳舞,一群人疯狂到九点多时,有人拿出K粉让大家吸。丘圣让王梅吸,王梅不吸。丘圣和拿K粉盘子的男青年索性把王梅拖进小包厢逼她吸,一名男青年威胁她“你不吸就打死你去!”
在小包厢,王梅被逼着吸K粉后感觉头昏昏沉沉。稍后,丘圣按住她的手用吸管往她鼻孔吹粉时,她浑然不觉。当晚11点多钟,丘圣让出钱安排消费的"阿斌"开间房给他,把半昏半醒的王梅扶进了房间……
三天三夜没回家
随后,出钱开房的“阿斌”敲门进来后说要洗澡,丘圣出去到包厢继续玩,房间只剩下王梅和“阿斌”……
第二天早晨,“阿斌”给王梅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手机号,让王梅联系他,同时还给王梅50元钱。王梅和女同学王欢(化名)在荔浦县城逛到下午四点多钟时打电话给“阿斌”,“阿斌”和另外两名男子带她们去吃火锅。饭后他们又去娱乐城玩。王梅进包厢后,一个陌生男子给她一杯啤酒。喝了酒,另一个陌生男子又拉她进小包厢吸K粉。
当晚玩到夜里12点,王梅又被“阿斌”带去宾馆开房睡觉。后来,王欢和一个男子又来到房间,4个人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时分。“阿斌”让那个男子带王梅去上网,让王欢留在房间。下午5点多钟,王梅跟阿斌一起去吃饭时,发现班里的女同学孙萍(化名)也在。当晚,王梅再次随“阿斌”在宾馆过了一夜。
吃完早餐,王梅主动打了一个电话给妈妈。此时,王梅已三天晚上没回家也没回学校,老师发现她没在学校打电话告诉其母亲后,母亲一直在四处找她。
花季少女群体迷失
后来,事情传到了老师和同学那里,王梅才告诉母亲部分实情。母亲带她向警方报了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王梅的女同学吴梅(化名)、刘芳(化名)、马华(化名)也被丘圣喊去娱乐城玩。在娱乐城包厢喝酒后,有人吸白粉,她们也跟着吸。
荔浦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丘圣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从轻判决丘圣有期徒刑一年。
警方调查时,绰号“阿斌”的袁某否认他同王梅发生任何性关系。据记者多方了解,事发后袁某一直未被起诉。
王梅的母亲李某向记者透露,原本学习成绩不错的女儿现已转到另一所学校,学习成绩已远不如从前,原来计划让女儿考高中读大学,现在她和爱人已不敢对女孩奢望太多。(张迪 韦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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