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13日电(记者闫祥岭)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在南宁召开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广西总结表彰大会,对广西参加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进行表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决定,授予获得北京奥运会举重冠军的运动员陆永、获得残奥会游泳冠军的运动员唐元“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授予教练员陶闯、熊景斌、钟文“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给予获得北京奥运会射箭铜牌的运动员李文全、获得残奥会乒乓球铜牌的运动员张小玲,教练员黄忠胜各记一等功1次;给予参加北京奥运会的水球运动员马欢欢、王毅、王莹,手球运动员韦秋香,教练员林军、吴丽分别记二等功1次;给予摔跤运动员覃和,游泳运动员黄少华、赖忠坚,男子水球运动员马建军,田径运动员韩玲,教练员罗强、曾尚义、龙文富各嘉奖一次。
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广西运动员夺得1枚金牌、1枚铜牌、3个第5名、1个第6名;在2008北京残奥会上,广西运动员夺得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1个第6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