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广西高管论坛
吴坚提出应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四项条件
www.gx.xinhuanet.com  2009年07月03日 18:21:18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新华网广西频道7月3日电  广西社科院副研究员吴坚今天下午在此间召开的“广西·高管论坛”上提出,要从企业和社会互动的角度培育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创造相应条件。

    第一尽快制定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让社会责任成为我国企业的使命。尽管社会责任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但法律并没有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和依据。在制定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时,由于我国发展不平衡,应分地区、分行业,不应盲目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标准。

    第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法。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四个责任,第一个是企业经济责任,第二是法律责任企业,第三是伦理责任,第四是企业的慈善责任。其中第一、第二层次的责任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体现,要纳入法法制化轨道进行规范。

    第三,呼吁非政府组织加强可持续发展观的教育,从公众社会的角度推动企业社会责任。

    第四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从企业角度来看,也需要做一些扎实的工作:一要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战略目标管理系统,二要转变观念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强化保护能源、节约资源的意识;三要加强研发技术投入,积极开发有利于环境的新能源;四要积极开发能源,变被动为主动。(完)

责任编辑:
 
 
 
 
财经金融·社会法制
科教文卫·服务资讯